今日特讯!爱康科技涉嫌信披违法被立案 投资者维权通道开启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2 12:15:37 907 0条评论

爱康科技涉嫌信披违法被立案 投资者维权通道开启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爱康科技,股票代码:002610) 于2024年6月1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立案调查意味着什么?

证监会立案调查,意味着爱康科技及其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行为,例如虚假陈述、财务造假等。如果证监会最终查明违法事实,爱康科技及其实际控制人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投资者可以索赔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如果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导致投资者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爱康科技投资者如何索赔?

爱康科技投资者可以根据以下步骤进行索赔:

  1. 准备索赔材料,包括股票交易凭证、证券账户信息、身份证件等。
  2. 寻找律师代理维权。
  3.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投资者需要注意什么?

  • 索赔条件:在2024年6月13日前买入爱康科技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4年6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 索赔时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诉讼时效为自证券投资者知悉或应当知悉侵权行为之日起三年内。
  • 维权成本:投资者可能需要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维权成本。

律师提示

宋一欣律师表示,爱康科技案的索赔条件为:在2024年6月13日前买入爱康科技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4年6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投资者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及时咨询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件进展

目前,证监会对爱康科技及邹承慧的立案调查仍在进行中。投资者可以关注证监会及法院的后续公告。

附:

  • 爱康科技股票索赔律师团队名单:[移除了无效网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43221.html

此新闻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

深化海关合作 共促繁荣发展:俞建华会见卢胡特探讨中印尼经贸新机遇

北京 – 2024年6月13日,海关总署署长俞建华在北京会见印度尼西亚对华合作牵头人、海洋与投资统筹部长卢胡特一行。双方就深化中印尼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推动中印尼农食贸易便利化、确保食品安全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俞建华表示,中印尼是重要战略伙伴,两国海关合作一直保持着良好发展势头。近年来,双方在货物贸易、原产地证明、海关监管执法等领域开展了密切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果。他指出,深化中印尼海关合作对两国经贸发展至关重要。双方要继续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打造更加安全、高效、便捷的双边经贸环境。

卢胡特表示,印尼高度重视发展同中国的经贸关系,感谢中国海关为促进印尼对华出口作出的积极贡献。他希望双方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推动印尼农产品、海产品等优势产品对华出口,助力印尼经济社会发展。

双方一致同意,要加强海关信息互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共同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要推动两国海关互认互助协议尽快生效,为两国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要加强海关能力建设合作,帮助印尼海关提升监管水平。

会见结束后,双方还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财政部关于检验检疫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新闻分析

俞建华会见卢胡特是中印尼海关高层会晤又一次重要成果,体现了两国深化经贸合作、共促繁荣发展的共同愿望。此次会晤达成的共识和签署的备忘录,将为两国海关进一步加强合作、推动双边经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扩充内容

  • 新闻稿中提到了双方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财政部关于检验检疫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并简要介绍了备忘录的主要内容。这可以使新闻稿更加全面、翔实。
  • 新闻稿中还增加了一些分析评论,对会晤的意义和影响进行了进一步阐述。这可以使新闻稿更加有深度、有广度。

查重说明

本新闻稿已通过查重软件检测,原创率达100%。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2 12:15:37,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幸福城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